来自网友【李翼】的评论https://www.douban.com/people/1180239/reviews 之前兩個月的評述鏈接為了寫這篇關於《黃金時代》的評述,先後看了《黃》,以及相關的紀錄片《她認出了風暴》,然後是霍建起導演的《蕭紅》,和關於鮑勃迪倫的傳記片《我不在那兒》,以及1967年關於迪倫的紀錄片《別回頭》,還有馬丁斯科塞斯導演的紀錄片《滾雷巡演:鮑勃迪倫傳奇》,最後是2015年丹尼博伊爾導演,邁克法斯賓德主演的《史蒂夫喬布斯》……其實還想過,要不要把阿什頓庫徹演的《喬布斯》也看下?畢竟也算是一個傳主題材的兩個版本,但後來想想還是算了,不然可能會沒完沒了。我之前也提過,不是因為所謂文藝片難寫,所以才要找那麼多“參考”,只是因為所謂文藝片容易“招蜂引蝶”,而不像類型電影那樣習慣“自成系統”,真正成熟的類型電影,彼此之間的好與不好,進步與後退,是很容易界定與辨析的,而所謂文藝片則不是如此,甚至都不作為側重與用力的方向,彼此都端著一副仁者無敵的姿態,有心無意的混淆著大師與騙子之間的界限。導演許鞍華之前和最近,都改編過張愛玲先生的小說,不過也難說成功,而她沒有拍過張的傳記,三毛曾經改名換姓的把張先生的生平,寫成了電影劇本《滾滾紅塵》,由嚴浩導演,但那片沒有導演之前到內地拍的《似水流年》等片那樣的從容,反倒更像是同為新浪潮猛將徐克作品的節奏,如同趕集一般,人擠人,故事擠故事,時代擠時代。而關於張愛玲生平的電視劇,則有王蕙玲編劇的版本,雖然演職員班底也挺強,但真的就是一出電視劇,還是內地感覺的。我承認自己對蕭紅所知甚少,相信在兩部傳記電影上映之前,瞭解熟知她的,應該比熟悉張愛玲文字的更要少許多。而我個人覺得,《黃金時代》這部電影最談不上成功之處,就是看完之後,我並沒有必須大量讀一下蕭紅小說的衝動,當然這只限於我個人的感覺與見識。霍建起的《蕭紅》,要比許鞍華導演的《黃金時代》早一年上映,我不知後者取這個名字,除了是引用小說中原文之外,是否也因為前者已經用了《蕭紅》這個筆名?不然原本是打算叫《小小(蕭)紅軍》,還是《落紅不是無情物》?但問題是,《黃金時代》是個大題目,於是除蕭紅和她的男友,老公之外,還有很多人,並且按照《(偉)大業》系列的拍法,也就是“數星星”,但問題是《大業》系列雖然因為篇幅所限,也只能走馬觀花,但很多歷史事件是“扎實”的,也是為人所熟知的,而《黃金時代》從事件本身來說,不具備那樣的“底蘊”,這就好比《(偉)大業》系列,如果拍成《毛主席和他的朋友們》,雖然沒准也能成立,但一個時代再怎麼樣,也不應該只由一位或一群偉人在開創。如果對比兩片的話,會發現其中有不少場景與對白,都是高度相似的,這也難怪,畢竟應該都是直接“摳”的原文,雖然不免也是因為,這邊拍傳記片,除了通常的審查之外,連傳主的後人也有“審查”的權力,動不動就會告上法庭,告製片方辱沒了先人的在天之靈,得賠錢撫慰後輩孝子賢孫的精神創傷。但不管怎麼樣,完全引用原文,不僅用在對白中,甚至還有沒完沒了的旁白中,這總不能算是編劇的創舉,這句評價當然更適用於《黃金時代》。說句略顯刻薄的話,《黃金時代》很多段落,就像在看那種紀錄片,就是弄一些歷史鏡頭,然後空鏡頭,接著是找些素人演員演角色,遠景拍,或者背影,手的鏡頭,然後拼接成一部紀錄片,這當然是最通常不過的做法,但《黃金時代》這部群星薈萃,投資不菲的傳記電影,竟然很多時候,也給人這種“廉價”紀錄片的感覺,區別只在於裏面不是素人演員,但問題是這種拍法與演法,你演技再精湛,根本也發揮不出來。而那種“自報家門”和歷史“新聞主播”的方式,在後來的諸如田沁鑫導演的話劇《北京法源寺》中也有呈現,請恕我孤陋寡聞,不知道這算是中戲或經典劇碼的一貫技法,還是《黃金時代》這部可能介於電影與話劇之間的作品的匠心獨具?而《我不在那兒》其實玩的非常嗨,找六個人演迪倫,不但年紀膚色時代長相不同,連性別都可以跨,而且這片其實觀影門檻挺高,如果不了解迪倫本人,包括民謠本身,可能真的看不懂。所以我之後又去看了兩部紀錄片,但說實話,能幫助“參透”的部分並不多。像這種玩法,當然比對著鏡頭說話,要“高端”,或者說是放肆得多得多,而且這片也不只是對於迪倫的愛情瑣事感興趣,更不會把整部電影的基調抬高到整個時代,雖然從某種意義而言,迪倫確實代表了一個時代,但“代表”和“表現”是兩回事。喬布斯是鮑勃迪倫的鐵杆歌迷,據說兩人的見面,是喬布斯唯一感到緊張,舌頭打結的一次。而電影《史蒂夫喬布斯》中也用迪倫的《Shelter From The Storm》作為片尾曲。當然這兩位偏執又創新的藝術工作者,彼此間的關係,不是本文關心的重點。《史》的結構就跟蘋果電腦的造型與字體一樣精准,三個段落,三次發佈會之前,喬布斯和她的“家人”,下屬,還有“朋友”們之間的衝突,以及關係的改變……像這樣的結構處理,是否會對《黃金時代》這樣的傳記電影有什麼啟發嗎?我覺得應該有。除了引用小說之外,蕭紅的兩部傳記都對她的情感生活大費筆墨,當然無可厚非,畢竟她是個性情中人,而且她似乎跟張愛玲一樣,只執著於文字本身,而對政治不感興趣,但問題是,至少從《黃金時代》的演繹中,似乎不容易看出蕭紅絕世而獨立的一面,畢竟那個時代“娜拉”很多。而如果往下細究的話,蕭紅這版“娜拉”,之後吃了回頭草,雖然只是未婚夫給的那口,接著還有了孩子,一起在旅館住了七個月,欠了六百多塊錢,未婚夫始亂終棄,她被旅館老闆威脅不還錢就要被賣到妓院,幸虧哈爾濱發大水,趁亂逃走躲過一劫……這段故事,《黃金時代》和《蕭紅》都濃墨重彩的描述了,只是細節上有些不同,特別是離開旅館這段,到底是老闆留下來的夥計主動放走的,還是趁發大水跳船離開,我不知道這個區別,在歷史,特別是文學史上是否為值得辯駁與探討的謎團或公案?就如同《黃金時代》後面還根據不同人回憶錄中對於同一件事的不同記錄,而逐一呈現,這到底算是一種嚴謹,還是不明就裏的堆砌?但話說回來,這些事情可以作為趣談,但在人格呈現上,可遠遠談不上高尚,甚至是極為扭曲的。聯繫到後面,那就必須說到蕭紅的婚姻與育兒觀,難道主創沒發現,她都是跟前任藕斷絲連,同時又被主動或被動的“拋棄”,然後懷著和前任的“愛情結晶”,跟下一任在一起,之後分娩,孩子不是送人,就是“夭折”,而兩部電影裏對此底細都語焉不詳,相信是蕭紅本人都沒有細說詳寫,但問題是,對於一個至情至性的人,這種生離死別,情感更迭的事情,難道不值得一寫,不應該大寫特寫嗎?連這都不寫,那寫什麼呢?不難看出,蕭紅在性格和戀愛觀上,有一種把自己當成接力賽跑的那根接力棒的傾向,而孩子呢,沒准就只能是接力棒上殘餘的上一任賽跑者的手汗,沒過多久,也便風乾了。之所以提這些,並不是要把所有注意力放在挖她的“隱私”上,而是可以聯繫到喬布斯,他是被親生父母“拋棄”,被人領養長大,他長大後也有了自己的女兒,但一開始拒絕承認,《史蒂夫喬布斯》中對這段父女關係也是濃墨重彩的,卻是不斷有改變與“昇華”的。而在《黃金時代》裏,蕭紅的孩子,連一個道具都算不上。更不用說她對此的“反思”,好象這只是兵荒馬亂中不得不有的“犧牲”,從這種對於下一代的“處理”上,我不得不說,看不到任何“黃金時代”的影子,從某種角度來說,連“青銅時代”都算不上吧。但問題就在於,為什麼不能直視傳主的這一性格缺陷?比如像《史》一樣分成三段,可能都是在醫院,第一段是生未婚夫的孩子,蕭軍在一旁守著,第二段沒准處理成魯迅住院,蕭紅去探病,但除了聊文壇敵人之外,更多還是聊海嬰,因為這涉及到孩子,而第三段就是在香港醫院離世,回憶之前“夭折”的第二個孩子。而在這過程,我個人覺得她跟她爹之間的關係,應該也是造成她性格的主要因素,而不僅僅是只講她和爺爺之間的溫和關愛。甚至如果不用三段式結構,也不以蕭紅為主視角,而是用她第一個生的孩子,就是據說送了人的那個,以這孩子為主視角,後來聽說了自己的身世,於是去找尋生母蕭紅當年的種種,當然也可能這孩子根本就不是蕭紅的,只是一個“黃金時代”的誤會罷了……